一个周期累积扣12分扣留驾照

作者:驾驶证收分 ⁄ 时间:2014年02月26日 ⁄ 分类: 深圳驾驶证分收购价格 评论:0

一个周期累积扣12分扣留驾照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广大驾驶员有驾照分超扣后需要学习、考试的相关问题,可以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拨打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处咨询电话:86423162
 12月17日下午,市交警二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阜城沃尔玛附近拖走一辆套牌车。经过一系列的波折,18日下午,该车驾驶员江某才前来大队接受处罚,而他新考的驾驶证也被吊销。
        17日14时,交警二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沃尔玛门口执勤时,一辆白色雪佛兰停在对面的机动车道上,随后执勤民警叫来拖车。就在民警固定证据时,发现该车辆悬挂的皖KP57××的号牌并非属白色雪佛兰,而是属于一辆轻型货车。于是,民警将该号牌卸了下来,并将车辆拖走。
          当日18时,一名年轻男子拿着拖曳处理审批表来到国贸岗亭,称自己的车被拖走了,民警发现,该男子拿的单子上的车牌号皖K后面的字母没写,且车辆颜色和品牌都和今天被拖走的套牌车一样。男子告诉民警,行驶证在车上,自己忘记了车牌上的字母和数字,民警便将审批表暂扣下来,并让男子去停车场拿行驶证。
         18日下午,男子拿着号牌为皖KR57××的行驶证又来到了国贸岗亭。民警告诉男子,并没有拖走这个号牌的车辆。经过再三询问,男子终于说了实话,自己挂的号牌是皖KP57××。随后,民警将男子带到大队办公室进行处理。
           经网上比对,该驾驶员为江某,1994年出生,2013年8月刚刚考的C1驾驶证,目前还在实习期。最后,大队依法对江某作出罚款4000元、记12分的处罚。因为江某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所以,等待他的还有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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